•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9 22:50:50 股吧网页版
四川九洲拟7.57亿元购买射频业务资产组 完善微波射频业务产业链布局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唐强

K图 000801_0

  12月19日晚间,四川九洲(000801)发布公告称,拟通过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并以现金方式购买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洲电器”)旗下的射频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业务以及人员等(以下简称“射频业务资产组”)。

  同日,四川九洲公告,拟以自筹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九洲芯辰微波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1亿元;该公司设立完成后,将收购九洲电器上述射频业务相关资产及业务。

  据悉,九洲电器系四川九洲控股股东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系该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而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四川九洲希望通过这笔交易,为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实现公司由射频模组及器件向射频子系统级别的整体解决方案延伸,避免未来潜在同业竞争,提升公司竞争力。

  进一步来看,此次交易标的射频业务资产组主要从事微波射频、电源及相关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某综合航电通用模块、雷达微波信道模块、遥感遥测通信分系统、微波测试系统、电源模块和电源分系统等。

  截至目前,射频业务资产组获授权的专利共计66项,其中,发明专利28项,另有正在申请的专利共20项。此外,射频业务资产组支撑的某系统荣获了国防科技进步一等奖,在射频领域荣获了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等重大奖项。

  经审计,2024年及2025年1-9月期间,射频业务资产组资产总额分别为4.88亿元和5.23亿元,净资产分别为4.44亿元和4.87亿元;在经营业绩方面,交易标的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93亿元和5.18亿元,净利润则为0.15亿元和0.43亿元,盈利水平显著提升。

  四川九洲表示,考虑到射频业务资产组系轻资产运营模式,同时,最主要的客户资源一般无法进行量化也未在资产中体现,资产基础法从资产重置的角度并不能涵盖被评估单位的整体价值;而收益法评估结果能比较好地体现评估对象的整体资产收益价值,为此次交易行为提供价值参考,此次交易最终采取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的评估结论。

  据公告披露,此次交易以2025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结合盈利预测情况,在收益法下,射频业务资产组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7.57亿元,相比账面净资产溢价55.41%。

  根据中研普华数据,射频行业整体市场规模约2650亿元,市场规模可观,但2024年行业前十规模217.81亿元,集中度CR10仅8.2%,行业集中度低,行业资源极度分散。全国微波射频领域企业数量众多,行业竞争激烈;同时,随着行业国产化、供应链安全及成本管控等要求的提高,行业进入专业化整合期。

  目前,四川九洲业务涵盖空管、智能终端、微波射频三大领域。在微波射频业务方面,四川九洲已掌握了多功能芯片集成MCM技术、分布式多源同相技术、系统级封装SIP技术等数十项关键核心技术,其发展战略系围绕“芯”“组”“阵”产品方向,构建综合航电、相控阵等电子系统、射频前端一体化解决能力,为用户提供“高性能、高可靠、低成本”的射频类产品。2024年,四川九洲微波射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5亿元,同比增长62.27%,占营业收入比例由5.63%增长至8.38%。

  由此,四川九洲认为,此次交易属于上市公司向下游射频子系统领域的延伸,符合四川九洲“下展小系统整机市场”的战略目标。待交易完成后,四川九洲将具备微波射频组件、业务子系统级别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完善公司微波射频业务产业链布局,有助于在行业竞争加剧的环境下,增强自身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同时,此次交易能促使射频业务资产组面向市场全面独立经营,充分发挥其技术和研发优势,增强四川九洲在射频领域的技术能力。

  当天,四川九洲与九洲电器签署了《资产业务购买协议》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交易对方承诺,2026年度、2027年度、2028年度净利润合计将为2.09亿元。在业绩承诺期,如标的资产累积实际净利润低于累积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方应当以现金方式对受让方进行补偿。四川九洲已公告确定,将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临时股东会,表决审议此次收购议案。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