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25066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获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集团) 的通知,九洲集团拟以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为标的,面向专 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 交换债券),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 《关于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 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5〕 1252 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
截至本公告日,九洲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486,907,288 股股份,
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47.91%。本次可交换债券拟发行期
限为 3 年,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在满足换股条件下,本次可交换债券的持有人有权在本次可交换 债的换股期内将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债券交换为公司股票。
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事项已获得深交所出具的《无异议函》。 九洲集团将在《无异议函》明确的 12 个月有效期内,根据自身
资金安排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次可交换债券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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