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0 21:05:10 股吧网页版
四川九洲: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1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25055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九洲空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九洲空管)拟与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 洲集团)、四川九洲君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 君合)共同投资设立四川九洲低空经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 或低空经济股权投资基金)。

2.共同投资方九洲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九洲君合系公司控 股股东九洲集团全资控股的四川九洲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九洲创投)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方共同投资,但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 成重组上市。

3.相关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金尚未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能否成功备案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环境、经营管理、投资标的等多种因素影响,投资进展及项目完成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因投资亏损或失败等情况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设立基金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加快低空业务推进,公司控股子公司九洲空管拟与公司控股股东九洲集团及其全资控股的九洲创投的全资子公司九洲君合共同出资设立四川九洲低空经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基金总规模为5,001万元,其中九洲空管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2,500万元,占基金认缴份额的49.99%;九洲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500万元,占基金认缴份额的49.99%;九洲君合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万元,占基金认缴份额的0.02%。

因九洲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九洲君合为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全资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第二次专门会议、第十三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1.四川九洲空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时间:2010年12月27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567610512Q

(3)注册资本:18,605.918万元

(4)法定代表人:陈兴德

(5)注册地:绵阳科创园区九洲大道255号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导航终端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航空运输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导航终端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航空运营支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民用航空器维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84.3076%

四川发展空天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8462%

绵阳市聚九股权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