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25028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三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6.37 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和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第十三届董事会 2025 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时间:2025 年 4 月 30 日至 2025 年 6 月 14 日,工作
日 8:30-12:00、13:30-17:00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九洲大道25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吴正 董宾
联系电话:0816-2336252
电子邮箱:dsb@jiuzhoutech.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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