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7 19:21:15 股吧网页版
一汽解放: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8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一汽解放”)基于公 司整体战略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解放有限”) 对其合营企业解放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解放时代”或“合资公司”)现金增资 1.91 亿元人民币,解放时代现有股东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及本次新引入投 资者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来电”)拟同步对解放时代进 行增资,三方增资合计 4.12 亿元人民币。

(二)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解放时代是公司全资子公司解放有限的合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子公司增资解放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审议本议案时关 联董事李胜回避表决。

公司与宁德时代、特来电、解放时代签署《关于解放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其他投资方的基本情况

(一)宁德时代

1、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曾毓群

4、注册资本:440,339.4911 万元

5、主营业务:全球领先的新能源创新科技公司,主要从事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

6、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曾毓群

7、宁德时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特来电

1、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 336 号 8 层 808 室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

3、法定代表人:郭永光

4、注册资本:92,998 万元

5、主营业务:充电设施建设、汽车充电、电动汽车销售

6、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于德翔

7、特来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解放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片区园博园大街 19 号河北出版传媒创意中心 16 层

4、法定代表人:乔燕南

5、注册资本:9000 万元

6、主营业务:新能源商用车车电分离服务、整车租赁等新能源商用车全生命周期运营服务

7、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解放有限与宁德时代共同控制

8、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解放时代成立于 2023 年 3 月,
解放有限和宁德时代各持有 50%股权,已开展车电分离、整车租赁、运力承接等业务,初步探索了新能源商用车全生命周期运营相关业务可行性,2023 年营
收 2,361 万元,2024 年营收 47,964 万元,业务规模快速增长

9、最近一年财务指标:2024 年末资产总额为 54,250.39 万元,净资产为
8,338.29 万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47,964.06 万元,净利润为 19.51 万元

10、关联关系:解放时代为公司子公司解放有限的合营企业

11、解放时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概况

解放时代成立于 2023 年 3 月,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试验机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二手车经纪;机动车鉴定评估;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充电控制设备租赁;蓄电池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