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2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0 目的
为了提升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价值,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增强信息披露的效能,增进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0 定义
2.1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与股东、债权人或潜在投资者之间
的关系,也包括在与投资者沟通过程中,公司与资本市场各类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
2.2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3.0 原则
3.1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3.2 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
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3.3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3.4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
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4.0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及部门设置
4.1 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董事
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开展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4.2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职责:
4.2.1 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4.2.2 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
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4.2.3 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细则,并负责具
体落实和实施。
4.2.4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就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全面和系统的培训。
4.2.5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4.3 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总部各部门及司属各单位全体成员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4.4 公司应当以适当方式对全体员工特别是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部门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时,还应当举办专门的培训活动。
4.5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窗口,代表着公
司的形象,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4.5.1 全面了解公司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
4.5.2 良好的专业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4.5.3 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4.5.4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诚实信用,有较强的快
速反应能力;
4.5.5 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能够撰写公司定期报告及各种新
闻稿件。
5.0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职责和方式
5.1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5.1.1 公司的发展战略;
5.1.2 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5.1.3 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5.1.4 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5.1.5 公司的文化建设;
5.1.6 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5.1.7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5.1.8 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5.1.9 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5.2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
5.2.1 建章立制: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5.2.2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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