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7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5-070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司法拍卖购买控股子公司
福州复寅 49%股权暨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与福
建复寅精准医学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复寅)发生
合同纠纷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乐区法院)
提起诉讼,案件第三人为福州复寅精准医学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福州复寅),一审涉案金额为 55,314,355.58 元
(其中包含担保费、垫付款、保底收益的补偿金额、亏损
补足款、律师费合计 53,948,730.38 元,利息及逾期损失暂
计 1,365,625.20 元)。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收到长乐区
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4 年 1 月,长乐区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判
决如下: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期间的担保费
3,117,531.90 元及逾期付款损失;2.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 1,292,330.97 元及利息;3.被
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 2022 年度保底收
日内向原告支付律师费 7 万元、财产保全申请费 5,000 元、财产保全保险费 38,720.05 元;5.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4 年 4 月,因不服一审判决,中国武夷和福建复寅
均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4 年 6 月,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二审判决,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24 年 11 月,中国武夷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
再审。2025 年 5 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中国武夷的再审申请。
公司已根据终审判决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向长乐区法
院申请强制执行福建复寅 11,323,582.92 元及逾期付款损失和迟延履行加倍利息。2025 年 8 月,公司收到长乐区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福建复寅持有
的福州复寅 49%股权,长乐区法院已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
10 时至 2025 年 8 月 20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
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该股权进行公开拍卖,因在规定时间内无人竞价而流拍。
通过网络查询获悉,长乐区法院将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 10 时至 2025 年 10 月 16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阿
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c.tb.cn/t5.UpR52)对福建复寅持有的福州复寅 49%的股权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本
次 拍 卖 标 的 的 评 估 价 为 24,124,000.00 元 , 起 拍 价 为
15,000,000.00 元,保证金为 1,500,000.00 元,增价幅度为
50,000.00 元,公司对此次拍卖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行使优先购买权购买控股
子公司福州复寅 49%股权的议案》;2025 年 10 月 15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参加福建复寅持有的福州复寅 49%股权司法拍卖(二拍)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决议,授权董事长在有外部投资者参与竞
拍的情况下,按照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在 5,000 万元价格范围内竞拍行使优先购买权购买福建复寅持有的福州复寅 49%股权并办理相关手续;在无外部投资者参与竞拍的情况下,直接以二拍起拍价 1,500 万元购买控股子公司福州复寅 49%股权并办理相关手续。
2025 年 10 月 16 日,公司通过司法拍卖竞得福建复寅
持有的福州复寅 49%股权,拍卖成交价格为 1,5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1.4 条第
(二)项规定,本事项仅达到 6.1.3 条第(六)项“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 0.05 元,可以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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