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4 21:37:11 股吧网页版
凯撒旅业:关于参与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暨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5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凯撒旅业 公告编号:2025-067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暨

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州海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海纳”)组成联合体,作为产业投资人参与张家界旅游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旅集团”)重整投资,并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签
署《重整投资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情况概述

张旅集团为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000430,是张家界市内最大的旅游集团和唯一的上市平台。2025 年 11 月 3 日,
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张家界中院”)裁定受理张旅集团重整申请,并指定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重整期间的各项工作。

公司基于战略布局、业务协同、经营发展等多方因素考虑,与广州海纳组成联合体(以下简称“海纳凯撒联合体”),作为产业投资人参与张旅集团重整投资。经公开招募及遴选,海纳凯撒联合体被正式选定为重整投资人,并指定公司与广州凯撒海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撒海纳”)参与本次重整投资。

2025 年 11 月 13 日,张旅集团、公司、凯撒海纳、管理人于张家界市签署《
重整投资协议》,公司和凯撒海纳将作为产业投资人认购张旅集团根据《重整计划》通过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产生的 800 万股股票,每股对价为 3.96 元,其中,公司受让股票总对价为 1,584 万元,受让股票数量为 400 万股;凯撒海纳受
让股票总对价为 1,584 万元,受让股票数量为 400 万股。最终受让股份数量以转增后中证登深圳分公司登记至公司与凯撒海纳指定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张旅集团重整计划尚需张旅集团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以及张家界中院裁定批准。

二、共同投资方基本情况

(一)广州海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LG520Q

2、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素社直街29号213房(仅限办公)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王涛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成立时间:2017年4月12日

7、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创业空间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

8、股东情况:厦门溪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为王涛。
9、与公司关系:广州海纳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广州海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州凯撒海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5MAEJXGJA6U

2、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海珠区素社直街29号203自编30号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海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5、出资额:100万元

6、成立时间:2025年5月22日

7、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
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业综合体管
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

8、合伙人情况及与公司关系:广州海纳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额50万
元,并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运营管理与决策执行;公司全资孙公司重庆凯撒世嘉
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50万元。

9、凯撒海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重整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800186881407B

3、注册地址:张家界市南庄坪

4、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法定代表人:张坚持

6、注册资本:4048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