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李雪,中国海洋大学退休教授;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本人同时担任青岛控股国际有限公司(00499.HK)独立非执行董事、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556.SH)独立董事、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青岛瑞斯凯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参加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13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19次,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包括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修订公司章程和制度、换届选举董事和聘任高管等事项,公司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会议召集召开符合监管规则和法定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料,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参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参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股东大会 5 3 0
董事会 12 12 0
审计委员会 9 9 0
提名委员会 3 3 0
薪酬及考核委员会 2 2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0
(二) 工作讨论会和交流调研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听取汇报、现场交流沟通等多种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年度审计安排、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等重大事项进展,时刻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2024年度,本人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等会议多次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相关定期报告进展汇报,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提出各类建设性意见。一是在年初年度审计工作启动阶段,推动公司建立高效沟通机制,审计机构加大指导力度,提高工作协同性、专业性和紧迫性,确保年报高质量按时完成,增强市场信心。二是要求公司深刻领会并落实证监会监管政策,把握 “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主线,督促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工作应保持持续性的协助和指导,做好上市公司规范运营工作。三是年中聚焦内控整改和内控建设,支持公司加强内控体系人员建设,引入毕马威等外部专业机构发挥专业能力,做好顶层设计,提升信息化水平,及时发现并解决内控问题。四是进一步推动内控审计成果运用,要求公司加快各项整改工作进程,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本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小股东的利益。
(三)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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