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ST 华闻 公告编号:2025-034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有关债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
团”)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2024 年 1 月 23 日、2024 年 10 月 29
日、2024 年 11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有关债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受益权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公司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有关债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2025 年 10 月 9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上海嘉定法院”)送达的(2024)沪 0114 民初 24390 号《民事判决书》,现对上述公告中涉及的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南华闻金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山南华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闻金诚”)有关债务提供担保涉诉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务逾期及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3 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为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信托”)依据《付款协议》要求华闻金诚履行的建信信托-山南华闻股权收益权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建信山南信托计划”)期限届满时支付到期义务金额、提前受让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收益权(以下简称“特定股票收益权”)时支付受让对价等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债权本金不超过 20,000 万元。此后,华闻金诚受让部分特定股票收益权并累计支付受让对价本金 12,500 万元,信托计划项下华闻金诚尚需受让部分特定股票收益权并支付受让对价本金 7,289 万元。
2024 年 1 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华闻民享投资有限公司受让建信山南信托计划优先级信托受益权。但后续该事项未实施。
目前,该笔债务的本金及相关股权维持费已经逾期。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202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上海嘉定法院送达的(2024)沪 0114
民初 24390 号案件的相关材料,获悉建信信托就上述债务违约事项向上海嘉定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司作为上述债务的担保方涉诉,案件
已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开庭。其后,上海嘉定法院将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追加为案件第三人,案件已于 2025 年 6 月27 日再次开庭。
三、一审判决情况
上海嘉定法院送达的(2024)沪 0114 民初 24390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如下:
(一)被告华闻金诚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建信信托受让对价 72,890,000 元;
(二)被告华闻金诚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建信
信托自 2023 年 12 月 2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止以 97,890,000 元
为本金,自 2023 年 12 月 30 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 72,890,000 元为
本金,均以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上浮 34.69%标准计算的股权维持费;
(三)被告华闻金诚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建信
信托违约金(以 40,000,000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30 日,以 72,890,000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8 月 31 日起至实
际清偿之日止,均以日万分之三为标准计算);
(四)如被告华闻金诚未能履行本判决第一、二、三项给付义务,原告建信信托有权与被告华闻金诚协议,以华闻金诚名下登记的10,271,600 股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质股权及孳息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归被告华闻金诚所有,不足部分由被告华闻金诚继续清偿;
(五)被告国视通讯(上海)有限公司、华闻集团应对本判决第一、二、三项中华闻金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驳回原告建信信托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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