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国府专审字(2025)第 01010021 号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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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1-3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南街 9 号院 5 号楼
华瑞大厦九层 邮编 100016
电话 +86 10 64790905
关于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国府专审字(2025)第 01010021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闻集团”)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国府审字(2025)第 01010199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华闻集团连续三年亏
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18 年度第一期中
期票据逾期,累计未偿付金额 554,346,192.89 元,银行借款逾期未偿付本金128,900,000.00 元。连同财务报表附注十五、1 所述,华闻集团进入预重整阶段,但华闻集团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华闻集团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华闻集团的重整申请,华闻集团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上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华闻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2016 年修订)第二十
一条: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华闻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华闻集团董事会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附注“二、持续经营”中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基于上述审计准则的要求,我们发表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但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了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
我们未发现上述事项段涉及的事项或情况,对华闻集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和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存在影响。
四、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不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的依据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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