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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0 18:46:14 东方财富iPhone版 发布于 上海
•首次增持公告:大股东首次增持行为发生后,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告增持
• 首次增持公告:大股东首次增持行为发生后,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告增持情况。当增持股份比例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时,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 增持进展公告:在增持期间,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时,应在事实发生当日通知上市公司并委托其发布增持股份进展公告。当增持数量或增持比例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时,也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发布增持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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