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9 19:25:23 股吧网页版
华神科技: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0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engdu huasun technology group Inc., LTD.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的宗旨是通过独立、客观的保证性和咨询性活动,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其目的是建立高效率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保证政策和制度得到有效地贯彻和执行;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降低成本消耗;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及时堵塞漏洞,防止舞弊;促进公司及投资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组织目标。

第三条 内部审计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工作合法、合理、有效,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审计监察中心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审计业务文书、审计档案管理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标准。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立审计监察中心,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并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

第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应当至少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内部审计机构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由总裁任免,全面负责内部审计机构的日常审计管理工作。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提交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向公司分管领导报告日常工作。审计监察中心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八条 审计监察中心可根据审计工作需要,报经公司总裁批准后,从其他部门或控股子
公司临时抽调具有经济法律、工程技术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临时审计工作组,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参与公司审计项目。

第九条 审计监察中心主要职责:

(一)对上市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上市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
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上市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上市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
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五)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内部控制管理审计、招标及评标工作程序评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和工程款项的支付流程审计;

(七)公司委托外审单位进行审计时,积极配合外审单位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条 审计监察中心主要工作权限:

(一)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有权要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时报送生产、经营计划、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告和其他有关文件制度资料。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计算机系统、电子数据等资料。

(三)参加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四)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资料、文件并现场勘察实物。

(五)参与制订、修订有关规章制度。

(六)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或特定事项,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专项调查或专项审计。
(七)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八)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单位和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任职素质、工作要求:

(一)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勤奋、可靠、有责任感,具备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