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董事会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规范、高效运作,审慎、科学决策,忠实、勤勉尽责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6,397.66 万元,同比下降 13.89%;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9.02 万元,同比下降 124.19%,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1)报告期内主动收缩建筑钢结构板块业务规模、精简承接范围导致建筑钢结构板块业务收缩致收入和利润贡献降低;(2)山东凌凯在建项目处于试生产调试阶段,尚未形成产品销售,叠加试生产研发投入及大额折旧摊销计提,导致项目亏损;(3)银行融资规模增加导致财务费用攀升。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第十三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非独立董事 6 名。董
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各行其责,有力加强了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规范运作。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11 次会议,规范高效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等议案,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合规保障。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董事秉持认真勤勉的履职态度,深入讨论会议审议事项,充分发挥了董事会的决策职能。
(二)召集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规范组织股东大会召开,认真落实各项股东大会决议,推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顺利实施,确保了广大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有效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履职情况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和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出建议,增强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审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审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等,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积极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对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有效地监督。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对公司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评估和考核,认为薪酬制定与发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薪酬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披露的薪酬真实、准确;审议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遴选、审核,确保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章和制度,勤勉尽职,出席相关会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所有独立董事均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外担保、员工股权激励、聘任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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