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在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了解公司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内部控制方面所做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的评估。现将公司 2024 年 12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对于 2024 年内控责任的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6.时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具有时效性,内部控制制度不仅要适应当前的需要,而且要适应未来的发展需要。内部控制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应当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内部管理的变化而及时进行调整和修改。
三、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依据公司财务报告中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依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2024 年主要内控工作和内控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1.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2024年度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其中包含水泥板块14家、商砼板块28家、新材板块1家、其他板块4家。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1.88%,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6.64%。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层面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等;业务流程层面的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公司整体层面内部控制、财务报表、筹资与投资、销售与应收账款、资产管理、成本管理、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2.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公司运营管理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拟订评价工作方案报公司审计委员会批准。
通过组织公司本部和各分、子公司进行内控自我评价,审阅被评价单位的内控自我评价底稿和自评报告,对各主体单位开展现场检查测试,对现场初步认定的内控缺陷进行全面复核、分类汇总,对缺陷的成因、表现形式及风险程度进行定量或定性的综合分析,按照对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判定缺陷等级。公司运营管理部负责对公司内控工作进行总体评价,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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