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董秘,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第(八)项。
以下问题请帮忙解答,前董事长被冻结5.97%股份,冻结结束日期为2025年10月16日,现已是2025年10月21日,请问前董事长被冻结股份是否已经解冻,亦或是被续冻。
居然智家: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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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11-17 20: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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