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作为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智家”或“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独立自主决策,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专业、客观、公正意见;借助线上线下多途径持续关注经营、管理和发展等各方面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动更好实现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功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峰娟,女,1969 年出生,九三学社社员,博士研究生学历。2010 年至今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社会兼职为北京峰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及经理,申奇元题(上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
事。2021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捷世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1 月
至 2025 年 1 月 7 日任北京腾信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 6
日至今任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任职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在公司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 年,本人勤勉履职,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认真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所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参与相关事项的研究审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文件资料和背景材料,就议案背景情况、合规性、决策依据等与公司充分沟通一致,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 立足公司利益并注重中小股东利益,围绕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方案、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2024 年,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独立董事
董事姓名 股东大会 董事会 战略和投 提名和薪酬 审计委员 预算委员
专门会议
资委员会 考核委员会 会 会
王峰娟 5/5 6/6 5/5 - - 6/6 -
注:1、亲自出席包括现场出席以及通过电话、视频连线等电子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2、本人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决议事项提出异议。
(二)日常履职情况
2024 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 15 个工作日,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监管要求。除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所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本人还通过阅读管理层报送信息、听取高管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通、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积极履职。主要如下:
一是注重加强与公司治理各方的沟通。2024 年,本人除出席股东大会、董
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通过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外部审计师沟通等多种方式,主动增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股东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依托专业特长和丰富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转型发展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均得到采纳或回应。如在 2024 年 5 月参观居然智慧家展厅,对公司智慧家业务未来开展提出了宝贵建议。
二是积极参加培训。本人严格遵照相关监管要求,注重持续促进自身专业发展、提升专业能力和履职知识储备,积极参加了由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专题培训,培训涉及宏观经济与政策、独立董事制度、公司治理等广泛主题。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负责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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