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2、贯彻落实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公司持续开展了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与评价工作,2024年进一步推动优化整改进程,接受监管检查,促进操作规范。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意见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公司监事会对审计意见无异议。监事会将全力支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协助其开展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3、2024年公司未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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