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21:43:28 股吧网页版
居然智家: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对财务运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两会一层”履职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治理完善和持续健康发展。

一、2024 年度工作情况

(一)紧密围绕工作职责,强化重点领域监督。

1、持续深化履职监督。监事会加强日常履职管理,对董监高在战略执行、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财务管理、重大交易等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并做好履职记录。通过列席会议、行为观察、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董监高的履职情况,并向股东大会进行了年度报告。

2、不断强化财务监督。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财务决算、年度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并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监督。

3、有效开展内控管理监督。监事会关注内控管理重点领域工作,审议或听取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等议题,了解公司内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结合监管部门和内部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

(二)优化各项机制,提升监督实效,推进自身建设。

1、会议监督提质效。监事会坚持独立规范运作,保障会议议事效能,全年共组
织召开 6 次会议,审议 22 项议案。监事会成员列席 6 次董事会会议、出席 5 次股东
大会,对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议事内容合规性进行监督,确保会议决议得到贯彻落实和高效执行。监事会主席还参加或列席公司经营工作会议,掌握重要经营管理信息,实施常态化监督。

2、跟踪整改抓落实。监事会高度重视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和要求,对证监局下
发的上市公司现场检查有关情况通报认真学习,提示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对照检查,完善各项工作。

3、强化履职意识。监事会充分发挥监事在各专业领域的优势,营造畅所欲言、深度讨论、审慎建议的良好工作氛围,全体监事积极参加各项会议、活动,坚持定期开展学习培训的机制,进一步提高监事的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

二、监事会履行的监督及发表的意见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

(一)检查公司规范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运营,重大事项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履责,没有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及定期报告情况。监事会审核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情况。

(四)对关联交易进行核查。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对经营商户的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的互保均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利润分配。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