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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5-06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5年7月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下简称“标准仓单实施问答”),规定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公司依据前述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标准仓单实施问答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标准仓单实施问答有关规定,采
取追溯调整法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本期及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仓单实施问答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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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