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募投、承诺延期等决策均直接影响估值,但披露前未进行投资者预沟通。请问公司在作出此类重大决定前,是否征求过机构投资者意见?为何选择在业绩下滑期集中披露负面决策,是否存在信息披露时机刻意安排的嫌疑?
甘咨询:
受国内宏观经济放缓、省内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低位运行等因素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市场环境有所变化,公司工程咨询服务市场业务总量受到一定影响,技术服务价格因市场竞争加剧也出现下滑,暂缓实施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宏观及行业环境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受国内宏观经济放缓、省内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低位运行等因素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市场环境有所变化,公司工程咨询服务市场业务总量受到一定影响,技术服务价格因市场竞争加剧也出现下滑,暂缓实施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宏观及行业环境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11-03 16: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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