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法治合规管理)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法治合规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风委”)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风委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
“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 家,收
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 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 家。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10 月 23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风委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了《关于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决议。 2024 年 11 月 11 日经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
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风委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风委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10 月 23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风委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了《关
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风委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二)2024 年 12 月 30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风委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风委成员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预审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三) 2025 年 3 月 21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风委与信永中和就公司年度审计计划执行
情况、重大事项、 年度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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