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债券代码:524303.SZ 债券简称:25 广发 D7
债券代码:524361.SZ 债券简称:25 广发 D8
债券代码:524389.SZ 债券简称:25 广发 D9
债券代码:524418.SZ 债券简称:25 广 D10
债券代码:524462.SZ 债券简称:25 广 D1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
基金小镇 B7 栋 401)
2025 年 12 月
声 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提供的资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出的承诺或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25广发D7”(债券代码:524303.SZ)、“25广发D8”(债券代码:524361.SZ)、“25广发D9”(债券代码:524389.SZ)、“25广D10”(债券代码:524418.SZ)、“25广D13”(债券代码:524462.SZ)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上债券以下简称“相关债券”),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现就发行人涉及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情况
经发行人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行人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修订后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制度规范、《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行人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废止其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修订、删除公司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相关内容,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并同意撤销监事会办公室。发行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周锡太先生、王振宇先生、郑春美女士、周飞媚女士及易鑫钰女士自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之日(即2025年12月23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二、影响分析
上述事项系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日常管理与经营、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25广发D7”(债券代码:524303.SZ)、“25广发D8”(债券代码:524361.SZ)、“25广发D9”(债券代码:524389.SZ)、“25广D10”
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华泰联合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相关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