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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5-04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55 楼 5501 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人,其中非执行董事李秀林先生、尚书志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梁硕玲女士、黎文靖先生和张闯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传辉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广发证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广发证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审议关于《广发证券 2025 年第三季度稽核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证券行业功能性,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关于发行 H 股股份无条件一般性授权。
(一)授权内容
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给予公司董事会在相关期间(定义见下文)一般性授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决定发行、配发及处理公司 H 股股本中之额外股份,并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力的售股建议、协议、购股权及交换或转换股份的权力(包括授权董事会于有关期间作出或授予可能须于有关期间届满后,行使该等权力的售股建议、协议、购股权及交换或转换股份的权力)。
2.公司董事会批准配发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不论是否依据购股权或其他原因配发)的 H 股的面值总额不得超过本议案获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时公司已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的 20%。
3.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时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的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以及募集资金投向等,决定发行时机、发行期间,决定是否向现有股东配售。
4.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批准及签署发行所需、适当、可取或有关的一切行为、契据、文件及其它相关事宜;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与发行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配售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5.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及代表公司签署向有关监管机构递交的与发行相关的法定文件。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股票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并向香港及/或任何其他地区及司法管辖权区(如适用)的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所有
必需的存档、注册及备案手续等。
6.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境内外监管机构要求,对上述第(四)项和第(五)项有关协议和法定文件进行修改。
7.授权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在发行新股后增加注册资本及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8.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获授权人士(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共同或分别签署、执行、修改、完成、递交与认可、分配或发行一般性授权项下股份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及办理其它相关事宜。
(二)授权期限
除董事会或授权人士于相关期间就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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