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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12 16:58:11 股吧网页版
广发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2-1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2022 年 12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重大事项相关公开信息、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招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13 广发 03”、“21
广发 03”、“21 广发 04”、“21 广发 05”、“21 广发 06”、“21 广发 07”、“21 广发
09”、“21 广发 10”、“21 广发 11”、“21 广发 12”、“21 广发 13”、“21 广发 16”、
“21 广发 17”、“21 广发 19”、“21 广发 20”和“21 广发 21”之债券受托管理人,持
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披露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
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4)(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就 2022 年累计新增借款情况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合并口径)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1,108.01 亿元,借款余额
为 2,616.63 亿元。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借款余额为 3,088.98 亿元,累
计新增借款金额 472.35 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 42.63%,超过40%。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合并口径)

1、银行贷款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银行贷款余额较 2021 年末增加 47.75 亿元,
主要系短期借款的增加。

2、公司信用类债券、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债券余额较 2021 年末减少 5.91 亿元,主要
系公司债券及金融债到期偿还所致。

3、其他借款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其他借款余额较 2021 年末增加 430.51 亿元,
主要系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增加 354.00 亿元。”

二、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根据发行人《公告》,上述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新增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上述财务数据除2021年末相关数据外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3广发03”、“21广发03”、“21广发04”、“21广发05”、“21广发06”、“21广发07”、“21广发09”、“21广发10”、“21广发11”、“21广发12”、“21广发13”、“21广发16”、“21广发17”、“21广发19”、“21广发20”和“21广发2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获悉上述相关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招商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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