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您好。作为股东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赋予的知情权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信息披露要求,特此问询:关于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支出的采矿证收益金5.81亿元、扎布耶二期项目工程款及未来支付东华科技的10.69亿元运营管理费,其资金承担主体是上市公司,还是扎布耶锂业各股东按股权比例出资?请明确告知上述款项支付安排。根据监管规定,此类关联交易及重大资金流向应清晰、准确地向投资者披露。
西藏矿业:
您好,矿业权出让金、扎布耶二期项目工程款及运营管理费用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扎布耶,相关款项将由西藏扎布耶作为支付主体统一支付。感谢您的关注!
您好,矿业权出让金、扎布耶二期项目工程款及运营管理费用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扎布耶,相关款项将由西藏扎布耶作为支付主体统一支付。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10-09 15: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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