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
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恒”)
成立日期:中天恒成立于 1995 年,总部位于北京,2021 年获得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许可,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28 年来,中天恒一直从事审计服务业务。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大兴区榆顺路 12 号 D 座 0449 号中国(北京)自由贸易
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
首席合伙人:赵志新
截至 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45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220 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聘用中天恒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26 万元。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天恒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天恒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主要审计程序、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中天恒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合
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天恒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天恒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8 月 5 日,审计委员会对中天恒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
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天恒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会议形式与
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计进场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重要审计事项提出了建议。
(三)2025 年 4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第二次沟通,听取中天恒关于公司 2024 年审计报告初稿的意见,并就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四)2025 年 4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会议形式,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4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天恒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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