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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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中天恒专审字[2025]第 0845 号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百集团”)管理层编制的《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简称“专项说明”)实施了审核工作。
一、管理层对专项说明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和对外披露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中百集团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审核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审核业务》的规定执行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审核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得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重新计算、分析复核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中百集团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0〕20 号)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对中百集团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重要差错更正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制
本审核报告仅供中百集团作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报告书共 2 页 第 1 页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赵志新
中国注册会计师:
武战伟
中国·北京 2025 年 4 月 24日
本报告书共 2 页 第 2 页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所涉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现说明如下:
一、 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2023 年 12 月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员工涉嫌职务侵占资金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百仓储”)财务人员邵某某处心积虑,发现并利用供应商结算系统漏洞,针对生鲜非标品采购与结算的特殊性,通过虚假勾对验收单据、伪造审批人签字、虚增供应商等隐蔽手段,恶意侵占公司巨额资金。中百仓储检查了审批单、结算单、银行付款单据等原始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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