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科平)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周科平,1964 年出生,采矿工程博士研究生学历。
中南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16)。历任中国有色金属学会采矿学委会副主任、矿山信息化智能专委会副主任,冶金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利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专家委员会委员;兼任教育部地矿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委员;中南大学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中南大学高海拔寒区采矿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中南大学矿业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促进中心主任,湖南有色金属学会副理事长,湖南省职业健
康与安全协会副理事长。2024 年 12 月 25 日,本人因任期届
满不再担任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董事会
2024 年,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 12 次,审议通过 55 项议
案。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2.股东大会
2024 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6 次,审议通过 20 项议案,
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5 次。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法治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6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6项议案;参加了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6项议案;参加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4项议案。
本人忠实履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审阅相关文件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审议通过《有
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子公司与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4 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子公司与十五冶建筑工程(印尼)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房屋出租等关联交易的议案》7 项议案。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在年报审计期间,本人认真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汇报,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
阅相关资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保证了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对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审议了内部审计计划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文件,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情况。
(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1.定期及不定期获取公司经营情况等资料。除审阅历次会议材料外,认真研读公司经营分析报告、财务报告、董事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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