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公司本部各部门: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外事办公室)、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企业发展部(采购管理部、改革办公室)、投资部(战略规划部)、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财务部、科技信息部(研究中心)、安全环保质量部、法律风控部、审计部(监督追责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工会办公室、团委)、纪委、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工程管理部、市场营销中心、工程预算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采购物流中心及各驻外机构、项目部。
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赤峰中色白音诺尔矿业有限公司、中国有色(沈阳)泵业有限公司、蒙古鑫都矿业有限公司、蒙古工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凯丰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市中色安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青海中色矿业开发有限公司、ZSGY、NFC Kazakhstan Ltd.、ACXAP-TAY、CNFC、中色新加坡有限公司、中国有色南非有限公司、中色股份刚果(金)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二连浩特)有限公司、中色印度私人有限责任公司、中色股份(沙特)有限公司、中色毛里求斯矿业有限公司、中色印度尼西亚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制度建设情况、战
略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管理、投资管理、筹资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工程承包项目、担保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预算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合同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风控合规手册》和《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键业务流程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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