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具体评价结果阐述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通过对内部控制系统的检查和评价,公司具有较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具有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规范的业务流程,具有较强的信息传递、沟通能力和内部监督力度,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认为,自2024年1月1日起至本报告期末止,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运行是有效的。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于2024年度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改进、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要求。具体实施了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管理职权规范手册》《制度汇编》《部门职责》
以及OA流程的更新修订工作。确保了内部控制体系得到有效运转,提升了公司经营合规管理水平。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9.99%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 99.99%
总额之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治理结构与组织架构、社会责任、发展战略、内部审计、资金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报告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存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销售管理、售后管理、采购管理、质量管理及生产管理等方面。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发展战略管理、财务报告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采购管理、销售及客户服务管理、存货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
(二)公司层面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
公司层面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主要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三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如下: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及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发展变化情况,全面梳理调整职能机构职责,进一
步优化了部分职能部室的管理功能及范围,并于2024年度更新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