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二〇二四年度述职报告
(章新蓉)
本人章新蓉作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在2024 年度工作中,客观、公正、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章新蓉,1959年出生,大学学历,历任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会计教研室主任、副院长、院长,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重庆市审计学会咨询专家,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独立性
二、出席会议的情况及工作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根据规定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独立董 董事会 席董事 方式参 席董事 事会次 两次未亲 投票情况
事姓名 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 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章新蓉 6 2 4 0 0 否 均投赞成票
2024 年度,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本人秉承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讨论沟通,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2024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定期报告、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等 17 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情况
1、应出席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的情况
会议类别 本人职务 应出席会 亲自出席会 委托出席会 缺席会
议次数 议次数 议次数 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委员 6 6 0 0
提名委员会 委员 1 1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 1 1 0 0
年报沟通会 独立董事 5 5 0 0
2、审议议案及发表意见情况
2024 年,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参加各项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
案内容进行研讨,并对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客观、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建议。
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变更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关联交易、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下属公司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等议案进行审核,对审计计划、预审计情况、审计工作进度、初步审计结果、关键审计事项以及审计报告意见等事项进行沟通。2024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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