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 年,我们作为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基本情况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成员分别为黄国良先生、周世俊先生、吕静伟先生、杨志军先生和马珺女士,其中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黄国良先生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公司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超过 1/2,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共召开 8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会议,切实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内控管理及关联交易等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4年 1
月 10日召开,审议通过《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4年 3
月 13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4年 3
月 29日召开,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与治理层的沟通-审中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4年第四次会议于 2024年 4
月 19日召开,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与治理层的沟通——审终沟通》《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关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 2023年度审计风控工作情况的汇报》。
(五)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4年第五次会议于 2024年 5
月 31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六)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4年第六次会议于 2024年 8
月 16日召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
(七)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4年第七次会议于 2024年 10
月 19日召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八)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4年第八次会议于 2024年 12
月 23日召开,审议通过《研究讨论 2024年报审计治理层沟通报告(预
三、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定期报告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依法履职,勤勉尽责,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定期报告编制及披露过程中,充分发挥事前、事后审核的独立性,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后,就审计工作计划、报告编制、重点事项等与会计师和公司管理层加强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在执行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我们认为中天运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进一步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中天运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公司变更信永中和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时,我们查阅了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业务规模、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符合为公司提供年度财报审计和内控审计的要求。
(三)监督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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