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高速 公告编号:2025-11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山西高速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全面预算管
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条款和相关管理制度
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相
关条款。主要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维 第一条 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维
护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护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实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 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华人民共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和国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 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督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
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
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
干意见》等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
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
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
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
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 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 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 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付相同价额。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 第二十三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
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 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 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
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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