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山西高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通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听取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汇报、审阅定期报告等形式,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保障了公司经营活动健康开展,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履职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4 次:
1.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关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的议案》《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2.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4.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收购太原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会议决议公告均按要求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
(二)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股东大会会议 2 次,监
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相关会议,了解经营决策部署,听取公司重要提案和决议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认真检查,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对会议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信息披露情况、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内部控制情况、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运作,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经理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审核了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财务状况良好。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年度利润分配的有关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发展前景和未来资金安排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充分论证的,兼顾了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了监督。公司与关联方开展的关联交易,基于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披露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不存在重大缺陷。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六)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审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形式,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了较为健全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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