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廉洁从业制度
(经2025年10月3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公司廉洁从业管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各单位廉洁从业管理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券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廉洁从业,是指公司员工在开展证券期货业务及相关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行业自律规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职业道德和行为规定,公平竞争,合规经营,忠实勤勉,诚实守信,不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三条 公司廉洁从业管理目标为:建立健全廉洁从业内部控制管理长效机制,明确廉洁从业的责任和具体要求,严肃处理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各类行为,切实防范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廉洁问题,进一步提高公司执业质量,推动公司业务规范发展。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公司名义开展业务的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的正式员工、劳务派遣至公司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其他人员等。对与公司签署委托协议的经纪人的廉洁从业要求,公司在相关制度中进行规定,未尽事宜,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各单位”)。公司下属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等属于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的境内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制定廉洁从业管理制度;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根据监管规定和行业自律规则,另行制定廉洁从业管理制度。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承担廉洁文化建设、廉洁从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廉洁从业管理领导机制和基本制度安排,建立涵盖所有业务及各个环节的廉洁从业内部控制制度,将其纳入整个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党委持续完善党建制度体系,落实党建工作要求,强化对廉洁从业管理的政治引领作用。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和总体要求并纳入公司章程,对廉洁从业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对廉洁运营承担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廉洁从业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廉洁从业管理责任,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廉洁从业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 各单位主要职责:
(一)在公司廉洁从业管理体系下,识别本单位廉洁从业风险点,针对职责范围内的各业务种类、环节(包括业务承揽、承做、销售、交易、结算、交割、投资、采购、商业合作、人员招聘,以及申请行政许可、接受监管执法和自律管理等),制定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措施;依据监管规定和要求,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廉洁从业内部控制体系;
(二)督导本单位员工遵守并执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
(三)开展本单位内部廉洁从业情况自查,积极配合公司开展的监督检查,对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按要求报送廉洁从业风险排查情况、本单位廉洁从业管理情况、廉洁从业风险事件整改情况等信息;
(五)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员工廉洁从业相关培训与宣导工作;
(六)做好本单位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相关底稿的留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七)其他廉洁从业管理职责。
第八条 纪检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完善公司廉洁从业管理制度;
(二)负责督促各单位做好本单位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识别本单位的廉洁从业风险点,制定相关风险防控措施;
(三)负责对各单位及其员工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廉洁从业内部专项检查,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违规情况;
(四)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员工廉洁从业方面的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问责处理建议;
(五)负责总结公司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按规定向公司及外部监管机构报告;
(六)负责牵头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法律合规部、办公室及相关单位做好廉洁从业培训和宣传教育;
(七)负责组织公司员工每年定期签署廉洁从业承诺;
(八)其他廉洁从业管理职责。
第九条 法律合规部主要职责:
(一)根据公司制度管理要求,督促各单位根据监管要求,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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