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5-64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 、 2025 年 2 月 21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及《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除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以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26)、《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7)。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若公司在本次回购期限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22元/股(含)调整为21.65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22日(除权除
息日)起生效;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后,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21.65元/股(含)调整为21.3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9月1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8,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 ,最高成交价为13.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7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21,14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6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29)。
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6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29),2025年6月4日、2025年7月2日、2025年8月2日、2025年9月2日、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1月4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32、2025-37、2025-40、2025-48、2025-55、2025-61)。
截至2025年11月12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11月12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442,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0%,最高成交价15.59元/股,最低成交价13.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49,981,053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7,560.64元(含交易费用)。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回购价格均未超过股份回购方案约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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