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5-27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2、本次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340 万股—682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0.5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若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36个月内未能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尚未实施回购股份。
二、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原因及内容
为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货币资金、未来资金使用规划和业务发展前景等情况下,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除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以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贷款事项已取得的银行批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已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项目的承诺函》,同意向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 13,500 万元人民币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最终具体贷款金额等事项以后续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公司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公司申请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事项符合《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规定及银行有关要求。
(二)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股票回购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后续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对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项目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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