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19 18:24:16 股吧网页版
北方铜业: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0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铜业”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套期保值是有色金属冶炼企业规避价格风险的基本应用工具。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锁定预期利润或减少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之所需,存在必要性。本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根据全年金属计划产量及相关保证金规则确定了拟投入资金额上限,并将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2、交易金额: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保证金可循环使用;

3、交易方式: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在上海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不进行场外和境外交易;

4、交易品种:只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铜、黄金、白银期货合约;

5、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6、资金来源:使用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项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按照公司建立的《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流程开展相关业务。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流程、风险防控和管理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风险起到了保障作用。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价格波动给其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性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规避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风险等级较低,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商品期货市场行情变化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采取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信用风险:商品期货市场出现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约定,取消产品订单,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技术风险:因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
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5、内部控制风险:商品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部系统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6、法律风险:开展商品期货业务交易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风险。

四、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4、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