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铜业”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对北方铜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2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32,260,268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65,499,956.40 元,扣除不含税的总发行费用人民币14,261,403.8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51,238,552.6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4 年 12 月25 日出具勤信验字【2024】第 004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28,442,736.83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2,524,528.31 元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金额为 130,967,265.14 元;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投 累计投入 累计投入
号 资总额 资总额 金额 进度
1 年产 5 万吨高性能压延铜带箔 70,000.00 66,158.86 18,133.47 27.41%
和 200 万平方米覆铜板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28,965.00 28,965.00 100%
合计 100,000.00 95,123.86 47,098.47 -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四、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或募投项目需要使用时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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