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
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
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的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1)子公司
山西北方铜业有限公司
山西铜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山西北铜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山西北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侯马北铜铜业有限公司
山西中条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分公司
山西北方铜业有限公司铜矿峪矿
山西北方铜业有限公司垣曲冶炼厂
山西北方铜业有限公司运城动能分公司
山西北方铜业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山西北方铜业有限公司销售部
山西北方铜业有限公司计量检验部
山西北方铜业有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
山西北方铜业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
山西北方铜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山西中条山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组织架构、战略规划、人力资源、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企业文化、财务管理、预算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产品销售、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内部审计、法律事务、信息系统等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重点是财务、供应、销售、生产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的评价。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产管理、采购、销售、金融衍生品、信息披露等,安全生产方面的生产流程、安全管理、环保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 定义 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
重大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 财务报表的潜在错报金额在以下区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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