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NORTH COPPERCO.,LTD.
章
程
二 O 二 五 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党委
第七章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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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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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设立公司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公司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证函(1996)47 号“关于同意设立山西南风化
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3638887N。
公司于 1997 年 4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200 万股。其中,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
股份为 6200 万股,于 1997 年 4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ORTH COPPER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 17600 号,邮政编码:
0440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04,716,435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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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建设国际领先、国内一流铜业企业为目标,
坚持创新引领、效益优先、合规经营、稳健发展,坚持以铜为基,加大矿产资源开发储备,聚焦铜基新材料研发应用,以数智化为企业赋能,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选矿;金属矿石销
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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