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志林)
作为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职权,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度召开的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王志林,男,1978 年 4 月出生,法学博士。现任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
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银行法研究会理事,山西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 参加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次数
议
王志林 9 0 9 0 0 否 4
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专门委员会参会及履职情况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
了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等事项进行审查并表示赞同。
2024 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
了会议,就聘任王晓亮为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出具了审查意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出席了全部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并表示赞同。
(四)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4 年,公司各项运作合法合规,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议;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审核意见等。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关注深交所互动易等平台上投资者的提问,与参加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投资者意见,在履职中依法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4 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5 天,达到相关法规要求。报告期本人勤勉尽责,通过微信、电话、网络/现场会议等方式积极了解公司日常运营及财务状况,对相关议案提出合理意见,并借助参加现场会议期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内部治理、业务发展情况以及外部环境对公司经营影响等信息,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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