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1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铜业”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北方铜业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2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32,260,268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7.3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965,499,956.40 元,扣除不含税的总发行费用人民币 14,261,403.8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51,238,552.6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4年 12月 25日出具勤信验字【2024】第0049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的募投项目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使用募 调整后拟使用募
号 集资金额 集资金额
1 年产 5 万吨高性能压延铜带箔和 239,648.02 70,000.00 66,158.86
200万平方米覆铜板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28,965.00
合计 269,648.02 100,000.00 95,123.86
三、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北方铜业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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