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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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0-04-07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0年4月5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1999年度监事会报告。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良好。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公司聘请山西中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1999年度出具的是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1998年)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基本一致。变更配股资金中6000万元用于购并四川眉山芒硝厂的项目未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损失。
4.公司收购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关联交易按合同规定,遵循公平原则,互惠互利,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二、同意199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三、同意公司关于四项资金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及相应的损失处理程序。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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