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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1-01-1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山西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1997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1-01-11

山西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7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山西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11月28日在运城盐化局招待所会议厅召开了1997年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共121名,代表 股份12599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8.6%,符合《公司法》及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投资山西省经贸委批准的10万吨硫酸钾及配套工程项目,变更该项目计划99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投向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中有三个项目均是硫酸钾工程,其中回购5万吨硫酸 钾项目已于7月底完成,国家经贸委批准的10万吨“双加”工程,正在 抓紧实施。由于公司洗衣粉生产规模急剧扩大,元明粉自用量加大,为保证元明粉的商品量不因此而减少,保持公司在元明粉行业中的排头兵地位,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计划中拟投资建设10万吨无水硫酸钠,以解决这一问题。鉴于四川芒硝资源也非常丰富,从长远的战略发展考虑,为了更有效合理的配置资源,公司决定不在运城投资建设此项目,改在四川彭山购并元明粉厂,取得四川资源,使公司资源优势放大。又鉴于四川不仅芒硝资源丰富,而且毗邻云贵烟草生产大省,在四川生产硫酸钾,将具有产地、资源、市场、成本诸优势。故公司拟先在四川建设元明粉生产基地,前期主要对四川彭山元明粉厂进行15万吨规模配套,二期将使其规模扩大到30万吨,此后将在四川彭山建设10万吨硫酸钾项目。因此,拟暂缓山西省经贸委批准的10万吨硫酸钾及配套工程项目,变更该项目9900万元人民币计划资金投向。

二、审议批准了拟投资3025万元人民币以增量控股方式购并四川彭山元明粉厂的议案

四川彭山化学工业总公司,系由彭山元明粉厂等十余家成员企业组成的混合经济企业集团,是四川省政府重点考核扶持的企业之一。公司目前拥有总资产1.8亿元。主要生产经营元明粉、硫化碱等无机化工产 品。

四川彭山元明粉厂是由四川省彭山化学工业总公司及其他11家企业以及向社会广泛集资共同出资组建的混合经济企业。四川省彭山化学工业总公司同四川彭山元明粉厂的股东股权置换,即将其他股东持有的股权,置换给四川省彭山化学工业总公司,四川彭山化学工业总公司成为四川彭山元明粉厂的唯一法人股东。

四川彭山元明粉厂拥有8平方公里的芒硝开采权,总储量约4亿吨,现有年产5万吨、10万吨元明粉生产装置各一套,及年产30万吨元明粉 的主、辅井及坑道基础。公司前期先对其15万吨元明粉生产装置进行部分配套投资后,15万吨规模能力将得以充分发挥。在此基础上,再行投资,将使其规模增至30万吨。不仅可以巩固在全国元明粉行业中的排头兵位置,而且为公司10万吨硫酸钾项目奠定基础。

经山西省资产评估中心评估,截止到1997年9月30日,四川彭山元 明粉厂总资产为9783.78万元,总负债为7308.78万元,净资产为2475万元。

公司投资3025万元人民币,四川省彭山化学工业总公司以四川彭山元明粉厂重组后的生产经营性资产折合2475万元出资,新设四川南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股本为5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占55%的股权。公司控股四川彭山元明粉厂将有利于:稳固公司在全国元明粉行业中的排头

兵地位;保护性开发运城盐湖资源,使公司的资源优势放大化;降低投资成本;改善公司的硫酸钾基地建设格局;改变公司出口元明粉品种结构;预测投资回收期为4.3年。

公司于1997年6月27日与四川彭山化学工业总公司签订协议,又于8月5日签订补充协议,主要规定了彭山元明粉厂进行股权及债权重组, 同彭山化学工业总公司置换股权,优化资本结构,在此基础上,由公司增资控股四川彭山元明粉厂,并更名为四川南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彭山县人民政府彭府发(1997)62号《关于对拟设四川南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扶持办法》规定,给予拟设立的公司以下优惠政策:前五年内交纳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县财政全部返还企业,后两年交纳的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50%返还给企业;自盈利年度起前五年交纳的企业所得税,由县财政全额返还,后两年按15%计征。

此购并项目拟投资3025万元,其中2000万元为原筹集资金中的10万吨无水硫酸钠计划项目,1025万元为10万吨硫酸钾及配套工程项目资金变更部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收购安徽省安庆市合成洗涤剂厂破产资产,并投资3575万元用于收购重整的议案

安徽省安庆市合成洗涤剂厂为中国轻工总会定点生产合成洗涤剂的国有中型企业,主要生产设备有年产5万吨、2万吨洗衣粉生产设备各一套;年产20000单位酶制剂3000吨设备一套;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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