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0-04-07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股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1998)51号文件批复,本公司1998年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860万股,每股售价8.5元,扣除配股费用,净筹资154188774.14元。该部分资金已按配股方案和股东大会决议使用,现将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1.投资5400万元,与江苏洪泽化工(集团)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江苏南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998年7月募股资金到位后,本公司按原配股资金投向计划,出资5400万元与江苏洪泽化工(集团)总公司共同组建江苏南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9000万元。本公司占该公司60%股份。
该公司于1998年8月开始运营,1998年8—12月实现净利润为404.70万元;1999年实现净利润1999.46万元。从投资开始到1999年底,共实现净利润2404.16万元。本公司可得到投资收益1442.50万元。
2.投资3960万元,与四川同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四川同庆南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999年元月本公司按原配股资金投向计划,出资3960万元,与四川同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四川同庆南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6600万元,本公司占该公司60%股份。
该项目实际投资比原承诺投资多60万元,其超支由本公司用自有资金弥补。该公司运行一年来,由于受东南亚经济危机和同行业之间无序竞争的影响,元明粉价格大幅度下滑,虽经多方努力,但全年经营结果仍为-266.89万元。该公司是我国最大的元明粉出口企业,随着元明粉行业复苏和成本管理的进一步加强,公司有望在短期内取得较好的经营效益。
3.募股资金改变投向的情况
根据本公司1999年11月9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1998年配股资金中6000万元用于购并四川眉山芒硝厂变更为下列几个项目:1投资18687579.57元,受让贵州南风日化有限公司中安顺合成洗涤剂厂的30%股权;2投资1500万元,受让本溪经济开发区南风日化有限公司中本溪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30%股权;3投资2323万元,用于弥补5万吨和10万吨硫酸钾工程超支。4剩余的3082420.43元用于补充流资。本年度已按股东大会决定进行了投资。投资后,本公司分别占贵州南风日化有限公司70%和本溪经济开发区南风日化有限公司85%的股权。目前上述两个企业已进入投资回报期,本公司加大持股比例,相应地提高了公司的投资回报。
总之,上次募股资金已按原定或股东大会调整后的用途进行投资,并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特此说明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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