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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1-01-1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1-01-11

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公司股票发行及发行方案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119号文和证监会发字[1998]120号文批准。
2、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实业”)股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上网定价发行。
3、本次定价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宜另行通告。
4、投资者务请注意发行价格、申购价格、数量和次数的限制。
5、本方案只对股票发售事宜扼要说明,详细情况请参阅招股说明书。
6、“重庆实业”股票《招股说明书》(概要)已刊登在1997年4月4日《中国证券报》上。
7、本次发行不得非法利用他人帐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融资申购。
一、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1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每股3.30元;另1000万股公司内部职工股与公众股一同上市,同股同价。
2、发行时间:1997年4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则在次日继续申购。
3、发行地区:深交所全国各地会员所在地。
4、发行对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股东登记的境内自然人及法人(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5、“重庆实业”股票《招股说明概要》已刊登在1997年4月4日《中国证券报》上。
6、股票简称“重庆实业”,股票代码“0736”。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上网定价的方式,即利用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在指定的时间内按已定的价格发售股票。
具体程序是:主承销商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将1000万股“重庆实业”A股股票输入主承销商股票帐户,以发行价作为卖出价,各地申购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网点的柜台,根据发行价和申购总量确定申购者的认购股数。
确定申购者认购股数方法是:
1、若有效申购量小于股票发行量,申购者按申购量认购,认购不足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2、若有效申购量等于股票发行量,申购者按申购量认购。
3、若有效申购量大于股票发行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自动按每10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确定中签号,每一个中签申报号1000股。
三、申购股数
1、本次定价发行每个股票帐户的申购股数最少不得低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的整数倍。在不同证券商处于开户的同一股东代码在其中一家证券商处申购一次后,再在其它证券商处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2、每一帐户只能申报一次,一经申报不得撤单。多次申购者视第一次申购有效。
3、每一帐户申购量上限为10000股。
四、申购程序
1、办理股东帐户
投资者申购时应使用在1995年10月9日以后由各地登记机构开出的新的《证券帐户卡》,在此之前领取的旧证券帐户卡(即代码卡),不得直接用于申购新股(深圳地区除外),用旧证券帐户卡(即代码卡)号码报盘申购无效,凡持有在95年10月9日以前领取的旧证券帐户卡(即代码卡)者,需持旧卡到当地证券登记机构或证券交易网点处换领新的证券帐户卡号后方能参加申购。
2、存入全额申购资金
已开立资金帐户但没有存入足够资金的申购者应根据自己的申购量于发行的前一天存入全额申购资金。
尚未开立资金帐户的申购者,应在申购前一天在证券交易营业网点开立资金帐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全额申购资金。
3、申报手续
申报手续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方式相同:
1)申购者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凭证到与深交所联网的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
2)柜台经办人员查验申购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中接受委托申购。
3)申购者通过电话委托时,应键入股东代码、“重庆实业”股票叫码、申购价格、申购数量。
五、配号与抽签
1、申购配号确认
若申购总量大于发行量,采用摇号抽签方式认购。各证券交易网点必须在申购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4月11日)将申购款划入清算行申购资金专户,各清算行再将申购资金集中到唯一的清算行申购资金专户冻结。第二个工作日(4月14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由主承销商会同深交所核资确认有效申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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