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2-06-05
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2年6月3日,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重庆实业公司)与
华夏银行在北京签订担保协议,为北京瑞斯康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瑞斯
康达公司)向华夏银行北京复兴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500万元提供担保。
重庆实业公司三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全体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本次担保
不须我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瑞斯康达公司为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我公司持有其70%的股份),注册
地点:北京市,法定代表人:罗敏,信用等级:AAA,经营范围: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销售开发后的产品、通讯设备
(除无线电发射设备)、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机械电器设备、文化办公设备、
电子元器件、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医疗器械;承接计算机
网络工程;信息咨询(除中介服务)(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截止
2002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瑞斯康达公司资产总额10547.7万元、负债总额
4307.7万元、净资产6237.4万元、实现销售收入1222.5万元、净利润33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瑞斯康达公司2500万元贷款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500万元,担保方式
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经参加会议的5名董事认真
研究和审议,认为瑞斯康达公司所属的通讯行业发展迅速、竞争激烈,瑞斯康
达公司正处于扩大规模、占领市场的关健时刻,为增强瑞斯康达公司的竞争实
力,同时也是为了重庆实业公司的利益,一致同意为其提供担保。由于瑞斯康
达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很好,又是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基
本上没有风险。
五、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除上述担保事项外,我公司尚无其它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担保协议
2、董事会决议
3、北京瑞斯康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北京瑞斯康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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