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华科技)于2024年10月2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振华)计划自 2024 年 10 月 23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计划增持价格不高于 59.60 元/股。
2.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获资金贷款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中国振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城北支行 1.40 亿元人民币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
3.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振华累计增持公司A 股股份 2,264,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86%,合计增持金额100,004,426.00 元(不含各类规费及手续费)。本次增持公司股票计划期限已届满并已实施完成。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振华发来的《关于增持中
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前,中国振华持有公司 A 股股份169,573,344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30.60%。
3.中国振华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前的 12 个月内没有披露增持计划;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前的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和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增持金额: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价格不高于 59.60 元/股。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中国振华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5.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进行增持。
6.本次增持不基于中国振华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8.锁定期安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9.相关承诺:中国振华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交易及短线交易等行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振华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2,264,6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86%,合计增持金额 100,004,426.00 元(不含各类规费及手续费)。本次增持公司股票计划期限已届满并已实施完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振华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171,837,944 股,占
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31.0082%。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持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函。
2.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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